资产管理部是广西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内设管理机构,主要职能以公司经营性资产的安全、完整、规范等为着力点,加强公司资产管理,发挥资产使用效益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。具体职责如下:
一、
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加强和完善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二、
负责公司所投资企业的股权管理。参与公司及所投资企业产权转让、资产租赁等方面的工作,以及企业清理关闭、脱钩剥离等体制改革工作。
三、
参与编制公司所投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考核标准。
四、
负责预审、修订公司所投资企业的公司规章制度。
五、
负责办理公司本部国有资产占有、变更及注销登记等工作。协助所投资企业办理公司国有资产占有、变更及注销登记等工作。
六、
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做好公司房屋建筑物、土地等产权登记、变更工作,办理相关产权证书。
七、
做好公司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,完成资产产权界定、信息登记、统计盘点、评估及日常管理工作,明晰产权关系,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、完整。
八、
对固定资产实行分类规范管理,定期组织账物核对工作,确保账实相符。
九、
定期开展清查固定资产工作,盘活闲置固定资产,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。
十、
负责公司办公设备、家具等固定资产的采购与招标,落实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配置、使用、处置等关键环节管控工作,规范固定资产审批、采购、验收、入账、调剂、出租出借、处置等程序。
十一、
负责公司规定职责范围内的基建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工作。
十二、
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,做好资产的统计、报告、分析工作。合理配置和利用资产,提高资产使用效益,为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。
十三、
负责协调公司固定资产的流转,办理固定资产调拨、调剂等手续,提高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率。
十四、
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报损、报废等资产处置工作,组织开展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,办理相关报批手续。
十五、
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